2008年1月11日

仕事543之加班新政策

今年年初,人事的月姊就拿著問卷要大家簽名,
是有關上下班、加班政策,印象中有三個選項可以選,
至於為什麼要改?我就不清楚了。
我也不太記得那三個選項是什麼?!
因為另外那兩項都是會影響到上下班制度,
所以只好勉為其難選擇現在這一個。
不會影響上下班、但加班計算有所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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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,簽完名,大家就說,那就少加班吧!!
如果剛好下班時,Server掛了,也隔天在處理好了!!
要知道,MIS的加班,幾乎都是臨時出狀況,才只好留下來處理,
誰會沒事,想要自己留下來加班啊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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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滴,現在就來說明一下我們那各,令人不想加班的加班制度。
原本的制度是這樣的....
我們是八點上班,五點十分下班,下班後,以一個小時為單位,算加班!
也就是工作到六點十分,那就有1各小時的加班費。未滿一個小時則不算加班。
而最多不能超過4個小時,所以做超過4HR的部份,不能請領加班費唷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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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今天頒佈的新政策是這樣的....
上下班時間不變,但是如果要加班,則要先去吃飯休息30min,
也就是要從五點40分起開始計算,那也就是說~要到六點40分才算加班1HR,
在6:40以前下班的話,是領不到加班費滴!!從今天(1/11)開始實施。

(呼~還好我是1/9加班滴....不然1.5HR就變成1HR囉!!
應該會算我1.5HR吧?!若用新政策~老娘跟你拼了.....嗚嗚嗚~)
(↑有這麼嚴重嗎?~沒啦...開玩笑低~ㄎ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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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CONTINUE##
當然,乍看之下,公司是為員工的身體著想,
不過誰會想去買各晚餐吃完,再來加班阿....
當然希望越早可以回家越好啦!!公司有家裡溫暖嗎@@便當有媽咪的飯好吃嗎@@
所以當然要早點把事情處理完~好回到家裡窩裡休息唄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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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這各新政策,也間接的幫助員工不要加班,喝喝~
因為你可能實際加班1HR,卻不能領加班費,那不如不要加班算了,
反正沒做完也不會死嘛!!你說是嗎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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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我也不討厭這各政策,因為我不喜歡加班,
如果大家因為這各政策的實施,而不加班,這樣我還鬆了一口氣哩!!
來這裡,除了離家近以外,就是可以少加班,
做了四各多月,也才加了3次左右吧!!
除了一次是老大真的叫我留下來改完再走,可素我不到30MIN就改完了,
這樣是不算加班費滴,所以老大叫我等滿1HR再走,老大還幫我去拿加班單給我寫。
(真的~老大對我真的挺好滴....跟其他人比起來....
有特別不一樣的FU,也有可能是因為,我是MIS裡面唯一一個女生吧!!
所以他希望達成的,我都沒令他失望過,除了我強烈的不想去碰ASP的網站之外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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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那幾次的加班,只是加爽的..ㄎㄎ....
偶而表現認真的一面,又有錢可以領,也不賴!!
那通常是,程式已經寫好進入測試階段,只是要調整,就把他完成再下班好了。。
這是很少會發生的狀況,
因為在TSD,我已經練就可以把時間安排好,盡量在下班前完成一個段落,
而隔天又可以馬上進入狀況,繼續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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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在TSD時,超常加班,還沒加班費,而且根本不用規定要休息,就會主動休息再繼續加班,
不然會餓死嘛!!但也常常因為想早點回家,沒去吃晚餐,而變成吃宵夜...肥死!!
那時,加班還挺嗨滴....因為不會是只有自己留下來而已,
晚上,沒大人,小孩就會嗨了嘛....這叫做~苦中作樂,是吧!!
不過,後期我很少加入這種行列~ㄎㄎ~
聽說她們現在也很少,
我相信,這就是「不經一番寒徹骨 焉得梅花撲鼻香」,
沒有當時的努力,也換不來現在的「游刃有餘」,是吧!!
昨天我婆婆還說:你這個工作好像很少加班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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